相关推荐
承诺函
致:**有限公司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
1、截至目前,我单位已按期将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直接发放给其本人。
2、若贵公司收到任何形式关于我司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方面的负面信息,贵公司可直接支付相关劳务费用,并三倍转扣我司。
凡以上出现任何问题和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并接受贵公司的任何处罚决定。
特此承诺公章:
签字:
日期:年月日
相关推荐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三六常识 鲁ICP备2022021552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