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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条例(要被拆迁了,却不知道补偿细则?没事,按照法条给你逐条解释)

374人浏览   2024-04-21 08:38:05

无论是征地还是房屋拆迁,都是人们最自然关心的还是补偿问题,在实践中,由于一些因素,被征收人往往对自己的房屋或土地被征收后能得到多少补偿感到困惑,往往认为对方给予的补偿是真实的,于是就很随便的签订了补偿协议,而只有在事件发生后,它才发现他们的补偿远远低于其他人,被征收人在土地、房屋被征收前,必须首先了解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一旦发现赔偿不合理,他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上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用房屋的价值补偿;

(二)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和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的停止,因为房屋被征收引起封闭件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征收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征收选择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计算被征收,解决被征收房屋价值与房子的价格差异产权交换价值。

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产权置换。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一般有三种补偿方式,分别是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迁建安置。


货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合法宅基地面积+装饰装修补偿+搬迁费+补助费+奖励费。产权置换:也就是安置房。法律规定是拆一还一,就是你的房子是180个平方,那么给予你的安置房应当不低于180个平方。迁建安置:通常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宅基地迁建安置,然后另外补偿房屋的重置成新价。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屋,是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补偿的。也就是说被征收房屋可以参照周边市场价补偿。

补偿原则是确保被征地、被拆迁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土地查封和绿苗补偿费、农民社会保障费等。

耕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应当是耕地征用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6倍~10倍。

耕地安置补助费按安置农业人口计算,安置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地单位在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除以被征地耕地数计算。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率为征用前三年耕地年平均产值的四至六倍。


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贴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参照耕地补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标准规定。

征收补偿地上附着物和土地上的青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耕地补偿年产值的倍数来计算,如果按照土地补偿费和安置的法定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

收费不能保证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部门批准,增加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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