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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房过程中,难免遇到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买房时就应当做好准备,多了解学习一些商品房不符合交房标准情况的处理方法。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质量条款约定一定要仔细去看,尤其是对具体出现哪些问题可以要求退房的事项。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约定:如果出现房屋质量问题达不到退房条件,那么开发商应当在多长的期限内将房屋问题整改完毕,否则就构成违约,一旦开发商违约就要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在交房过程中,难免遇到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买房时就应当做好准备,多了解学习一些商品房不符合交房标准情况的处理方法。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质量条款约定一定要仔细去看,尤其是对具体出现哪些问题可以要求退房的事项。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约定:如果出现房屋质量问题达不到退房条件,那么开发商应当在多长的期限内将房屋问题整改完毕,否则就构成违约,一旦开发商违约就要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依高法的司法规定,开发商存在以下行为时,购房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要去赔偿损失: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并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房产证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的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
(9)对于房地产商违约,购房人的违约权同样首先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者的索赔存在异议,不肯赔偿,购房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诉讼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外规定的除外。”
(10)交房时出现与广告宣传不符的情况:开发商为了促销会做广告宣传,不乏一些虚假广告,而购房者往往会被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吸引,从而签订买卖合同,交付房款或定金,等交房时就会大失所望。如果发生此类情况,购房者可采取:1、合同约定时就将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合同;2、如果发生上述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责任,因为其是订立买卖合同一方。
对于交房面临的问题,购房者一定要重视合同约定,做足事先准备,各种约定条款要明确化、明细化。当利益受损时,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11)房屋面积与原规划不符的情况:订立合同时,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进行约定。即: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的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补足,面积误差超出3%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并且,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12)逾期交房的问题:开发商逾期交房是预售商品房购买者最常遇见的问题之一。一般来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大多是因为资金不足或者规划变更,导致工程拖延。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摸清楚开发商的底细。另外,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具体的交房时期约定清楚,并且明确约定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开发商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开发商逾期交房后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计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的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保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逾期交房给会消费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机会损失,也有可能会破坏消费者的家庭生活计划,给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约定:出卖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其中第二款约定超过日期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达到一定的天数,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此时的前提条件是购房者拒绝接收房屋,如果已入住接收房屋,只能接受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补偿方式。
(1)商品房达不到交房标准严重的可以申请退房
法定条则时根据法律规定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1、购房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从实践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况有:(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财产。主要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允许的,该房屋存在所属权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依法查封或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虽然有时消费者以此理由作为退房申请,但实际支持的中法院并不多,主要是购房者对开发商存在故意欺诈与欺诈事实举证困难所导致。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当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字认可。
套型误差导致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相关尺寸超过约定的误差范围达到一定的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即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达到一定的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舒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收到通知后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质量并不合格导致退房。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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