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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工龄计算、失业金的领取,更关系到劳动者的再就业权益,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的义务。
今天的文章,就来系统的给大家讲讲离职证明,文章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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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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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的六大作用
在了解离职证明所包含的内容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离职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一、求职
离职证明就是劳动者与劳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凭证。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提供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从而来求证你的上一份工作是否真实,同时也是为了确定求职者和自己的上一家公司不存在劳务关系或者是劳务纠纷的证明,证明没有脚踏两只船,以免给后续新单位带来麻烦。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人一个时期内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兼职除外)。如若因重复建立劳动关系造成上家公司损失,现在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这时候你拿不出来离职证明的话,难免会让自己处于求职的被动一面。
二、办理档案转移
在离职的时候,办理个人档案转移,需要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个人档案,这时候就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才能够发调档函,正规的档案管理,都必须凭借存档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才会寄出个人档案,如果没有离职证明的话,办理起来就会非常被动。
三、社保关系转移
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关系缴费主体的变更,或者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都要用到离职证明。
四、办理失业登记
如果说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的,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离职者,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时,必须要用到离职证明。
五、履行程序
一般情况下,公司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一个正规公司的必要流程,员工拿到这个证明书才代表从公司正式离职,以后二者再无干系。
六、人生履历
劳动者的每一份工作都是自己的一份重要经历。通过证明离职可以了解员工在原公司的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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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内容
那么,离职证明该写些什么内容呢?劳动合同法并未做具体规定。
劳动部1996年354号文《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 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从保护劳动者第二次就业的角度考虑,实务中一般离职证明是不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离职证明应当写明的内容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解除终止合同的书面证明不仅证明了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结,还关系到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休假、医疗期的确定、失业登记的办理等问题,十分重要。因此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开具解除终止合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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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人社部门官方参考模版
实践中,开具解除终止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开具离职证明的时间:解除终止合同的证明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同时开具。如果劳动者已离开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其领取离职证明,如果劳动者未前来领取,则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
(2)劳动者没办离职交接,不构成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理由。
(3)解除终止合同的证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以便登记或存档。
(4)书面证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法律并未要求写离职原因,因此,在离职证明中可不对离职原因做具体描述。
(5)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后一定要记得要劳动者签收并保留签收回执,避免今后劳动者主张未出具离职证明的赔偿要求。
这里的赔偿责任,既可能是未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的失业待遇损失,也可能是未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求职受阻产生的工资损失。
因此,HR及用人单位万万不可忽视出具解除终止合同证明的必要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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