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推荐
印花税率虽然总体上看较低,但是一旦交易的标的物金额较大,对于纳税人来说就可能构成较重的负担。
2021年2月,常委会第26次会议对印花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考虑到印花税实际运行基本平稳,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同时,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拟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以下完善性修改:一是,适当降低税率;二是,进一步明确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三是,完善税收优惠规定。
这一消息可能被市场解读为证券交易印花税即将下调。不过,根据2018年11月的《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者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从这个程序来看,证券印花税短期之内下调的可能性并不高。近日,据向有关部门了解,此次印花税法草案修改,不涉及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问题。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0日下午表决通过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随着印花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法定加快落实,税收立法再进一程。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
自财产和行为税合并后,有些小伙伴就不知道印花税该怎么申报了,下面是小金整理的一些关于印花税申报的问题。
答:增加了“税源信息采集”环节,先进行税源采集后,系统会根据税源采集信息,生成申报数据。在采集界面可以查询、修改税源信息。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可在申报期前填报,也可在申报期填报。
答:因《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各税种《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生成,因此申报有误,需先修改税源,再更正申报。
登录“XX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新)—选择申报表种类为《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点击“申报更正”—勾选需更正税种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正上方“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选择税种“印花税”,点击“税源采集”,进入印花税税源釆集页面,设定税款所属期起止,查询出之前的印花税税源,点击“修改”,先进行税源更正,税源更正保存后,返回更正申报页面,点击“更新税源”—点击“申报”即可完成更正。
值得注意,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
答:对于未做印花税税种认定或者印花税认定为按次申报的纳税人,“纳税期限”系统默认为“按次”,税源采集时,税款所属期为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的日期,只能选择某一天;只有印花税认定为按期(月)申报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才可以选择一个月。
值得注意,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的日期,必须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表头的属期内。
答:纳税人可登录“XX税务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登记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即可查看。
答:(1)按期(月)申报的,必须先做税种认定;按次申报的,可以不做税种认定。
(2)按期(月)申报的,未发生纳税义务也要做零申报;按次申报的,未发生纳税义务可以不申报。
(3)按期(月)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可以选择一个月;按次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只能选择某一天,即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的日期。
纳税人可以同时存在部分印花税税目按期(月)申报,部分印花税税目按期次申报。
答:印花税按期(月)申报认定具体到税目,所以在按期(月)采集税源时,未做认定的税目无法在按期(月)申报增加,只能在按次申报增加。如果想要在按期(月)增加,需要做该税目按期(月)申报认定。印花税税目有13个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答:非必填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明确:应纳税凭证编号和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的填写,由各省、区、市根据税源管理需要,设置该项是否为必填项。目前我市已统一设置为非必填项,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或不填写。
答:是。财行税合并申报后,税源采集是申报的前置条件,未做税源采集无法申报。
按期(月)申报印花税的,进入税源采集界面,“纳税期限”会带出“按月”选项。录入税款所属期,系统会显示当期应申报的征收品目(税目),默认计税依据为零,点击保存—确认后即可跳转申报。
未做按期(月)申报印花税认定,进入税源采集界面,“纳税期限”不会带出“按月”选项。
相关推荐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三六常识 鲁ICP备2022021552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