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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下面申税小微带大家一起学习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享受印花税减免的具体办理流程吧!
案例
A企业为小型企业,2023年6月30日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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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费)综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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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选择印花税——【税源采集】,进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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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增加】,进行税源明细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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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进入税源明细录入页面进行填写,打*的为必填项,申报期限类型可选择“按期”或“按次”。此处以“按次申报”为例。
注意:A企业选择“按期申报”时,对应的税款所属期是2023年4月1日-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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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选择“0009041503,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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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毕后,确认无误后点击06 【申报】。。
特别提醒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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