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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房屋建设的需求日益增长,原本分散的手工艺者受雇于包工头,逐渐形成了专业的建筑承包商。这是建筑非常重要的一环,也就是建筑劳务,这也是建筑企业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但建筑企业经营规模越大,企业存在的问题也越多,因为建筑材料采购、施工、设计、劳务等各个环节,都容易出问题,比如材料采购费用支出了,但无法获得票据,施工产生的劳务费用也无法取得正确的票据等等问题,这些都是导致建筑企业税负高的问原因,那企业该如何解决呢?
1、针对建筑企业年底缺成本票,怎么解决?
年底缺少的成本票,无外乎就是材料成本和劳务成本,解决材料成本可以考虑自然人委托代征和个体户的核定政策,而因劳务产生的成本空缺,个体户的核定政策更合适。
自然人委托代征,个税补贴后在0.5%-1.5%左右,个体户的个税核定后在0.25%-1%左右,两者的增值税都是1%,;自然人委托代征综合税率在2.5%-3.5%左右,个体户的综合税率则在2%-2.5%左右。
解决建材两者都可以,根据企业实际的业务需要,业务量大选择个体户更合适,业务量较小可选择自然人委托代征。
而之所以说劳务服务选择个体户的核定更合适,因为自然人委托代征缴纳的个税,可能会面临补缴个税的风险。
2、怎么减轻建筑企业的税负压力?
企业在缺进项发票时,会导致增值税税负、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加,那么企业可以考虑进行合理的业务分包,可拆分部分业务,入驻园区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来承接,通过在园区经营纳税,享受园区的补贴扶持。
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最高可获得园区70%-90%的扶持补贴,根据地方留存的50%的增值税和40%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月缴纳,次月就可以扶持到企业,纳税大户还可一事一议。
总之,建筑企业缺成本票,无论是材料、还是劳务费用,最好的解决方式是提前进行税务筹划,并且要确保业务真实,做到基本的三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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