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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673人浏览   2024-04-07 20:33:08

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婚姻的基础不复存在时,离婚是不可避免的。

决定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中国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01协议离婚。

双方同意离婚,达成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后,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出具《离婚证》后生效。

资料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两张近期免冠照片、离婚协议书(下载模板时请关注微信官方账号并回复离婚协议书)。

办理地点:配偶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1)离婚协议书必须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约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二)申请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和外国人,除前款规定的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协议离婚有省时省钱的优点。

新通过的《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项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者,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双方可以在协议离婚之日起31天内办理离婚手续。

02诉讼离婚。

双方对是否离婚、抚养子女、分割财产意见不一致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资料准备:原告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并撰写起诉状(下载模板时请关注微信官方账号和回复离婚诉状),并准备相关证据。

管辖法院:被告长期居住的人民法院。

注意事项:(1)离婚诉讼中,法院裁定离婚的要件是“感情确已破裂”,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2)大多数情况下,法官不会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但原告要充分准备子女抚养费和财产分割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诉讼离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法院的生效文书。

新通过的《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见,《民法典》延长了分居时间,这意味着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反对离婚的判决生效后九个月,选择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两起诉讼的总时间约为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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