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推荐
票据贴现与转贴现的会计分录,差别在哪里?贴现和买断式转贴现在统计中视为各项贷款,按照目前统计制度要求,应按照商业汇票票面金额来计量,适用于摊余成本法。这也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即会计四分类计入“贷款和应收账款”,按摊余成本计量。
贴现的会计分录
根据《商业汇票办法》(银发[1994]163号)规定,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需要资金时,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并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
用公式表示即为: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或者 年贴现率÷360
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凡是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时间(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这条规定主要是基于过去的商业汇票主要以纸票为主。电票因为不存在同城与异地的区别,故不再进行加三天计算,但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依然顺延。
贴现资产持有至到期会计处理
A公司持一张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并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商业银行B申请贴现。该票据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签发日为 2016年5月31日,到期日为2016年8月31日,贴现日为2016年5月31日,月贴现率为5‰,年贴现利率为6%。B银行经过一系列合规流程后,按照规定的贴现率计算出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并填入贴现凭证有关栏内。会计部门办理完贴现业务相关手续后,根据相关贴现凭证进行会计处理。
用excel很容易计算贴现天数,2016年8月30日(到期前1日)-2016年5月31日+1=92(天)
贴现利息=1000×92×(5‰÷30)=15.33(万元)
每日利息=15.33×10000÷92≈1666.67(元)
实付贴现金额=1000-15.33=984.67(万元)
对于A企业来说,票据资产减少1000万元,银行存款增加984.67万元,15.33万元作为财务管理费用分期列支,这很容易理解。对于B银行会计上怎么处理了?
关于贴现和转贴现如何进行记账,传统都是以面值法记账,会计分录为:
1)贴现和买断式转贴现入账时
借:(转)贴现资产(面值)
贷:存放央行款项等
贷:(转)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2)报表日记账
借:(转)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
3)票据到期日
借:存放央行款项等
贷:(转)贴现资产(面值)
借:(转)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
对于持有至到期的贴现及买断式转贴现如果用净值法最终结果没有差异,只是会计分录有所不同,期间均用利息调整来过渡到会计期间利息收入。
1)贴现和买断式转贴现入账时
借:(转)贴现资产(净值)
贷:存放央行款项等
借:(转)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转)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2)报表日记账
借:(转)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
借:(转)贴现资产-净值增加
贷:(转)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3)票据到期日
借:(转)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
借:(转)贴现资产-净值增加
贷:(转)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借:存放央行款项等
贷:(转)贴现资产(新净值=面值)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方式,我们看上述案例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的列表比较:
采用面值法,票据贴现时,银行贴现资产增加1000万元,同时实现了1000*6%*92/360=15.33万元的利息收入,存放央行款项减少1000-15.33=984.67万元,15.33万元的利息收入适用于摊余成本法在以后的持有期内逐步入账。
采用净值法,票据贴现时,银行贴现资产只增加1000-1000*6%*92/360=984.67万元,15.33万元作为面值的差额入利息调整借方和贷方,在以后的持有期内逐步过渡到贴现资产科目,每天贴现的净值都会增加1.67万元,直到票据到期兑付后,贴现资产(新净值)正好和面值相同,为1000万元。
贴现资产卖断会计处理
假设B银行在6月15日将该银票卖断给C银行,此时的市场卖出价格已经不再是5‰,而已经变为月贴现率4‰,年贴现利率4.8%。那么面值法和净值法计算将会有何不同?
面值法票据仍然计提利息收入,负债方新增转贴现负债,计提利息支出。会计分录为:
1)票据卖出日
借:存放央行款项等
转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转贴现负债(面值)
2)报表日记账
借:同业往来利息支出--转贴现利息支出
贷:转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
3)票据到期日
借:转贴现负债(面值)
贷:存放央行款项等
借:同业往来利息支出--转贴现利息支出
贷:转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净值法到期后利息收入结转后,不再计提利息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
借:贴现资产--净值增加
贷: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借:存放央行款项等
贷:贴现资产--投资收益
贷:贴现资产(新净值)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方式,我们看上述案例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有何异同:
采用面值法,转贴现发生时,B银行转贴现负债增加1000万元,同时发生了1000*4.8%*(92-15)/360=10.27万元的利息支出,存放央行款项增加了1000-10.27=989.73万元,10.27万元的利息支出按摊余成本法在以后的持有期内逐步摊销。
采用净值法,转贴现发生时,因为贴入票据与卖出时的利率并不一致,故可以计算出此笔业务的真实价差收益1000*(6%-4.8%)*(92-15)/360=2.57万元,并反映在贴现资产--投资收益科目,而贴现资产的新净值也不会变成面值,以公允价值的真实体现。
相关推荐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三六常识 鲁ICP备2022021552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