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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同居所生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如何判决?

100人浏览   2024-07-24 08:47:26

随着没领结婚证就生孩子的情形越来越多,父母双方争夺抚养权,为抚养费争执不休,闹上法庭。领了结婚证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会以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权益为原则进行确定。那没领结婚证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又应如何确定呢?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法院又会如何裁判呢?

相关案例

原告王1与被告郭某因同居关系纠纷诉至法院。原告与被告是同居关系,从2019年开始同居,2020年生育女儿王2,请求判令非婚生女王2由被告抚养。

关于双方非婚生女的抚养问题,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子女抚养权应以确保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教育能力、孩子生活居住习惯等因素予以判定。考虑到王2年龄尚小,且一直由郭某照顾生活,已经形成较为熟悉的生活环境,因此孩子目前由郭某抚养为宜,王1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承担王2的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本院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王1的经济状况、王1子女情况、郭某目前的收入情况,酌情确定王1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说法

根据2021年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支持王某的诉求。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抚养费的确定也符合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一依据。

建议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与婚生子女的确定依据相同,都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因此,在提起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与抚养费诉讼时,要紧紧围绕确定抚养权与抚养费的法定事由予以举证。但在诉讼实践中,往往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因此在出现纠纷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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