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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义务,是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体现,是党员行为的一种规范,对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具有约束力;那么,怎样才能履行好这八项义务呢?
履行好党员义务,概括地说,就要做到六个字,即“全面”“严格”“自觉”。
“全面”,就是对八项义务内容的理解要全面。二十大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每一名党员一定要全面理解和履行这八项义务,不能片面,不可偏废。
“严格”,就是指党员履行义务时要求要严,标准要高,不可迁就或随意降低标准。有的同志认为,“党员义务要求太高,没有几个人能做到”,还有的同志认为“现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党员标准、党员义务应该降低一点”。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事实上,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是要强调党员发挥其先进性,越是要求党员要更加自觉、严格地履行党员的义务。不可否认,在我们党内也确有那么一些徒有其名的党员,也确实存在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但这正从反面告诫我们,必须从严治党,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和党员义务。
“自觉”,就是指党员履行义务时必须增强自觉意识,提高自觉能力。针对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缺乏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以及不同程度存在的以权谋私、贪图享受、不思进取、脱离群众等现象,我们要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牢记“三个务必”,从政治觉悟、组织纪律、思想作风、道德修养、业务学习等方面全面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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