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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为什么不能向当事人作出胜诉承诺?

96人浏览   2024-05-16 12:45:15

导读:

不少当事人在委托律师前,一定会问的一句话就是:律师,你能承诺帮我打赢这个官司吗?律师面对这种问题如果回答不能,当事人可能会放弃委托该律师进行维权;如果说能,该律师已经涉及违法并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大多数律师都会选择回避这个问题,或只告知当事人要赢还要解决哪些问题和收集哪些证据。那么律师为什么不能承诺?本文将就这个问题进行简要解析。

一、律师不能对胜诉作出承诺有法可依

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四条规定,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分析性意见。第七十九条规定,律师就法律服务结果或者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不能作出胜诉承诺的原因除了法律禁止外,还有以下现实原因:首先,承诺胜诉容易影响当事人判断,律师未能充分提示风险反而作出胜诉承诺,将可能误导当事人作出错误的决定并遭受更为严重的损失;其次,承诺未能实现,容易激化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法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虽然律师不能作出胜诉承诺,但律师可以就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隐私及信息等作出承诺。所以,当事人不应要求或者期望律师能作出胜诉承诺,且更要小心和质疑违法作出胜诉承诺的律师的专业素养及技能是否能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律师作出胜诉承诺无意义,能否胜诉主要看证据

即使法律不禁止律师作出胜诉承诺,律师作出胜诉承诺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影响诉讼结果的因素非常多,并非律师能凭一己之力而能达到的。

具体来说,决定案涉纠纷能否胜诉主要看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否真实有效,且能充分证明案件事实及支持自己提出的诉求。但实际情况是,不少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七零八落、胡乱拼凑,反而还希望律师能扭转乾坤,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法院主要是依据当事人双方提交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并进行裁判的。除了证据外,法官个人对于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取舍、对于法律规定的适用也是不同的,就像有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样,不同的法官对于案涉纠纷的解决思路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作出的裁判结果也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除了前述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律师所采取的的诉讼策略也是非常重要的,如什么时点、针对哪项事宜、提起什么法律程序、要达到什么目的、可以为当事人权益保护起到什么作用,这些都是专业律师所要考虑的,此时委托越专业越有经验的律师更有可能会帮助当事人达到其预期的维权目的。

最后,除了律师,当事人对于律师的配合,当事人自身做好相关工作,对于案件有好的结果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当事人不信任律师、不配合律师,那么想取得一个好的维权结果是非常困难的。

综上,能否胜诉并非律师一人可以决定,但要想胜诉,当事人就一定要委托专业律师,信任及配合专业律师走法律程序。当事人与其费心或浪费时间在旁门左道上,不如费心收集整理更多对案件事实、对维护自身权益有帮助的证据资料,反而更有可能达成胜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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