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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胡先生向贵阳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称,自己对违停罚款金额有异议。胡先生说,自己在清镇市将军路临时停车,被罚款150元、记0分,“违停罚款有两种标准,现在直接罚150元,是不是‘一刀切’?”
针对市民疑问,清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队长贺涛通过贵阳市网络问政平台向市民作出解释。
1.什么样的违停下会被罚150元?
贺涛说,违停确实存在两种处罚标准。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存在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或警告标线指示停车的情况处罚款50元(同时该情况依据交通法规扣分细则对机动车驾驶人做出记3分的处罚);驾驶机动车存在违反规定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违反规定临时停车拒绝立即驶离的情况处罚款150元。
2.交警处罚时会不会自主设定不同罚款金额?
贺涛说,执法人员在对违停车辆“开罚单”时,并不能自主设置罚款金额,而是在发现驾驶机动车存在违法行为时,依据违法行为情况的不同在贵阳交管系统中输入对应的代码,将违法信息以代码的形式录入贵阳交管信息采集系统,具体罚款金额由系统根据代码自动生成。目前,执法人员针对违法停车做出处罚时开具的是交通违法抄告,若市民确有正当理由、特殊情况,可到交管部门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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