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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职工没有什么受伤的情况是不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是当自己需要提交申请的时候,用人单位却始终不肯在申请书上盖章,这就让工伤职工很头疼。不过对于这种情况,也有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一、如何解决
1. 直接到参保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以及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单位名称、注册情况、职工证明(例如工资条、出入证、考勤表、工服、证人证言等等),同时劳动仲裁并不会收取申请人的费用;
2. 到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没有单位的盖章都可以,只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关系裁决书就可以;
3. 先做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和职工个人的工资以及社会平均月工资来计算具体的赔偿标准,如果单位不想给的话,可以再次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材料是劳动能力鉴定书以及工伤赔偿申请书即可。
二、鉴定材料
若申请工伤劳动障碍程度登记鉴定的,需要填写《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以下四个材料:
1. 《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2.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的首次就诊病例以及与此次工伤有关的住院资料和门诊病历;
3. 首次以及过后复查的各项检查报告单;
4. 受伤部位存在疤痕以及畸形等情况,需提供受伤部位彩色照片;
当自己出现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想要申请工伤认定,但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盖章的情况下,首先需要到参保地的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取得劳动关系裁决书,再去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这样无论用人单位盖不盖章,都能够直接申请认定,也就能让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给职工,就不用因为单位不盖章而无法申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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