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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规定中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天一个劳动法小知识——医疗期)

112人浏览   2024-04-19 21:38:03


√医疗期是什么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具体时长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怎么计算医疗期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员工医疗期待遇是什么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你的病假医疗期休满了,你还继续请病假,公司不批,以你旷工为由解除和你劳动关系可不可以?

那这里有个基础的法律知识,就是病假,注意病假它是一个生理概念啊,你有病就需要休息,就要请假,你就有权利请这个假,而医疗期是什么?

是你在这个请假期间的一个保护期,在这个保护期内,公司不能随意的和你解。双关系,但是你要注意,超过了医疗期了,你的病假依然是成立的,只不过公司有权行使解除权。

但是问题来了,这个解除的行使依然符合法定的程序,那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40条,你看一下这个条款啊,你会发现这个条款赋予了公司的解除权,但是必须满足一个程序要求就什么呀,调整岗位,安排到新岗位工作,没有经过调岗,调岗或者也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那员工病假手续真实的情况下,无论如何不能认定为旷工,更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i\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来说,这些情况包括: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此外,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单方解除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进行了限制,这些限制包括程序上的,也有实体上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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